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省级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粤财肇公告〔2025〕1号 2025-05-16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广东省省级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税 屋附件:广东省省级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