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2号 2025-06-16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联合确定新增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为宁波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