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7号 2025.11.27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 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稅 幄附件:
1.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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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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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题 | 文件字号 | 发布时间 | 失效废止内容 |
| 1 | 关于异地建筑安装业务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 湛地税函〔2010〕154号 | 2010年7月2日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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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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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题 | 文件字号 | 发布时间 | 失效废止内容 |
| 1 |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公告 |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 2011年9月9日 | 附件《湛江市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表》的第一到第十项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附件公布的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上述文件因已经不适应税收征管实践,决定宣布全文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