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强化平台经济领域税收监管,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红网店及相关经营者的涉税违法行为。7月10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7起典型偷税案件,警示平台经营者必须依法诚信纳税。
典型偷税案件详情
| 序号 | 当事人 | 主要手段 | 处理结果(追缴、滞纳金及罚款合计) |
|---|---|---|---|
| 1 | 网络主播许静婉 | 私户收款、转换收入性质 | 631.96万元 |
| 2 | 网络主播陈旭 | 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 | 308.69万元 |
| 3 | 网络主播郭晓峰 | 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 210.90万元 |
| 4 | 网络主播汪一芳 | 私户收款、虚假申报 | 185.37万元 |
| 5 | 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 | 私户收款、未办税务信息确认、“逃逸式”注销 | 971.29万元 |
| 6 | 船山区超人通讯经营部 | 私户收款、虚假申报 | 469.22万元 |
| 7 | 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私户收款、虚假申报 | 187.02万元 |
据悉,上述案件中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目前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税务部门郑重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税务部门明确指出,通过个人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或“逃逸式”注销等手段逃避税收,均属严重的违法行为。
平台与经营者合规要求:
1. 平台企业:应严格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依法依规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
2. 经营者:应增强税法遵从意识,合规经营。税务部门将继续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坚决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