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涉税违法风险:税务部门严查“逃逸式”注销
近日,山东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7起网红网店涉税违法案件。涉案经营主体通过隐匿收入、私户收款及“逃逸式”注销等非法手段偷逃税款,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针对不法分子试图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事实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石绍宾明确指出:这是一种典型的偷税行为,注销登记绝非逃税的“避风港”。
法律视角:注销不代表责任终结
石绍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前必须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经营主体采取欺诈手段注销的,税务机关可依法恢复其登记,并追征未缴税款。
重点法律依据:
- 责任持续性:企业注销仅代表经营活动终止,过往违法责任与纳税义务不因主体注销而自动消除。
- 虚假注销追责: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撤销注销登记。
- 个体工商户连带责任:依据《民法典》,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债务。经营主体资格虽消灭,但经营者及实际控制人仍需承担税收连带责任。
税务执法:偷税行为不受期限限制
石绍宾强调,偷税行为本质是侵害国家税收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对偷税、抗税、骗税行为的追征不受期限限制。只要实施了偷税行为,无论主体是否存续,税务部门都有权依法追缴。
专家建议:合规经营是唯一底线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经营主体应摒弃侥幸心理,强化合规意识。税务部门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将持续加强新业态下的税收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