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月9日公布,近日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5500亿元,用于提高县区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和支持地方扩大有效投资。结存限额是在法定债务限额空间内作出的安排,不等同于另行增加新的法定债务限额。
从结构看,5500亿元中包括一般债务结存限额3000亿元和专项债务结存限额2500亿元。3000亿元一般债务限额全部分配县区使用,专门用于提高县区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25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分配给第四季度有实际项目资金需求的地区,并向经济大省倾斜。
专项债务资金将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新建项目聚焦“六张网”建设等重点领域。财政部同时要求各地做好项目储备与债券发行衔接,加快发行和资金拨付,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以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
地方财政和项目单位在执行中需要把握资金性质和使用边界。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的预算管理、资金用途和偿还安排不同,不能相互替代;项目单位应同步完善立项、概算、采购、合同、进度、支付和绩效资料,确保债券资金支出与实际工程进度匹配。对新建项目,还需核实其是否属于政策明确的重点领域并具备成熟的前期条件。
本次公开信息说明的是总体规模和投向。各地区实际分配额度、发行时间、具体项目清单和资金拨付进度,仍应以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后续公开文件为准。
官方来源:财政部:安排使用5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