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8年第3号 2018-06-15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原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在合并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