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18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执行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18年第14号 2018-06-15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执行标准予以发布,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关于修改<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6号)同时废止。原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应当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附件2.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