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拟定了《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于2019年7月31日至8月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154488549 qq.com)。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