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敦促虚开骗税违法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国家税收秩序和经济安全,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行动方案,部署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退税违法行为,特公告如下: 虚开发票、骗取退税等税收违法犯罪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上述虚开发票是指以下三种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铲除滋生土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依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涉税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自首电话:0898-66509346 自首邮箱:1173596276 qq.com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0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