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税发[2020]8号 2020-2-12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税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深入开展宣传辅导。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QQ群等现代网络媒介,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发送短信链接等网上线上方式,加大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十二项政策、税务总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以及省税务局《关于助力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增长15条税收政策措施》等税收政策措施、操作指引、办税服务温馨提示的“非接触式”宣传,开展线上政策辅导,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便能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务干部全面掌握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理流程。 三、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坚决扛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绝不允许因组织收入压力大而在执行中打折扣,以务实的担当全力支持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支持一线疫情防控、疫情防控研发以及疫情防控捐赠,全力加大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纾困帮扶,助力企业复产扩能。要对照《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逐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全面精准落地。做好政策落实事中事后分析评估,及时收集基层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积极研究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工作,省税务局将梳理下发相关减免税政策代码,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统计口径,确保核算准确及时。 四、全力优化服务举措。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用电子税务局、微信、手机APP等多种网上渠道办理业务。省局将进一步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更多业务向网上转移,各级税务机关要大力宣传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线上核验或审核办理,并通过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对纳税人日常办税行为进行分析,分类精准推送相应的业务提示,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实际,科学调度办税服务资源,合理开放场所和窗口并推行预约错峰办税,全面落实各项服务制度,提高办理效率。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纳税人网上申领发票,协调邮政部门及时配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启用外呼模式,及时将纳税人、缴费人溢出来电呼转到远程居家办公的坐席人员手机上接听。开展云端纳税智能咨询服务,在12366平台互联网端和智能端解答问题。上线智能语音咨询,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形成“现场+远程+互联网+语音智能咨询”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确保咨询畅通。 五、积极调整税收征管。要切实依法落实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保障发票供应,在疫情期间,纳税人可不需前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发票验旧业务,由大厅人员在金三系统内进行普通发票验旧操作,待疫情结束后,纳税人再携实物发票前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验旧。要切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减少或推迟入户检查。依法加强权益保障,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缴费人共渡难关。 六、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全年绩效考评、专项督查、执法督察的重要内容,严明纪律要求。对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0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