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税法[2020]456号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6-03 15:08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皖财税法[2020]456号          2020-5-19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财税法〔2018〕540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号)规定,经审核,现将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省级非营利组织自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5月19日

 
 
6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