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额零星业务起征点调整
根据最新税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起征点已调整为1000元/次。
二、判断标准与政策要求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定核心,在于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的销售额是否超过国家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三、具体执行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如下:
- 起征额度:每次(日)销售额未超过1000元的,免征增值税。
- 计算方式:若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应进行合并核算;若累计金额未达到起征点,则可享受免税优惠。
说明:因财税政策具有时效性,以上会计实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