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财办会〔2026〕31号文件,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2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1日。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组织研究并提交反馈,反馈材料应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作为附件一并公开,相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人员可结合实际业务评估拟议处理要求。
当前公开文本属于征求意见稿,不能作为已经生效的会计处理依据。正式执行范围、衔接安排和实施时间,应以财政部后续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官方来源:财政部会计司征求意见函。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财办会〔2026〕31号文件,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2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1日。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组织研究并提交反馈,反馈材料应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作为附件一并公开,相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人员可结合实际业务评估拟议处理要求。
当前公开文本属于征求意见稿,不能作为已经生效的会计处理依据。正式执行范围、衔接安排和实施时间,应以财政部后续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官方来源:财政部会计司征求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