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月15日发布浙江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情况。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浙江财政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978.2亿元,2025年投入281.8亿元;同期全省省控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率由41.9%提高至99.7%。
海洋生态修复是资金投入的重要方向。台州临海白沙湾项目总投资3.5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亿元、地方资金1.77亿元。项目通过清淤、沙滩修复和水体循环等措施改善海湾环境,并带动周边产业和公共服务配套。
三门县健跳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于2024年启动,总投资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涵盖退围还海、水系连通、植被恢复和牡蛎礁修复。当地还探索“光伏+温排水”海域立体开发,公开数据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1.6亿千瓦时。
从全省看,2016年以来浙江有15个项目纳入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范围,累计可获得中央财政资金约38亿元。2022年以来,省级“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累计投入省级资金4亿元,支持13个项目。
财政工具还包括生态补偿和绿色奖补。浙江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已由8项政策迭代为11项,累计兑现奖补资金1232亿元;浙皖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累计投入80.56亿元,并在多个跨省流域推广。
这些数据反映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成效,具体项目绩效仍需结合预算安排、验收结论和后续监测评价。对财务和绩效管理人员而言,可重点关注央地资金配套、项目资产形成、生态效益指标和运营期维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