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桂人社发〔2025〕40号 2025-09-12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税务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现将《广西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税务局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广西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参保登记
第三章 申报缴费
第四章 职业伤害确认与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章 待遇支付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八章 服务与监管
第九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