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持续强化平台经济税收监管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施治完善平台经济领域税收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见效,依法查处网红网店等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7月10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一批网红网店偷税案件。
涉案查处详情汇总
| 序号 | 涉案主体 | 偷税金额 | 处理处罚总额 |
|---|---|---|---|
| 1 | 许静婉 | 313.45万元 | 631.96万元 |
| 2 | 陈旭 | 167.46万元 | 308.69万元 |
| 3 | 郭晓峰 | 97.74万元 | 210.90万元 |
| 4 | 汪一芳 | 108.55万元 | 185.37万元 |
| 5 | 聊城奶泡商贸经营部 | 544.72万元 | 971.29万元 |
| 6 | 船山区超人通讯经营部 | 281.71万元 | 469.22万元 |
| 7 | 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 | 104.88万元 | 187.02万元 |
核心警示与合规建议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税务部门明确指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逃逸式”注销、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对此,税务部门强调:
- 平台企业应依法依规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履行监管配合义务。
- 经营者与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税法遵从意识,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税务部门表示,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强化政策宣传辅导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