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可以税前列支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11-19 10:44
问:我司有发票超过认证期限,无法认证,帐务处理要做为进项税额转出,可以作为“主营业务成本”,可以在所得税的税前列支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故,上述已经超过认证期限的进项税额属于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额,只要符合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就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