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分公司差额征税,先核许可和备案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2026-09-12 13:24

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单独许可证,能否对派遣业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天津税务9月8日的答复明确,若总公司已经取得许可,分公司也已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分公司可按规定适用;分公司未备案的,不能仅凭总公司许可享受这一处理。

因此,独立核算、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不是判断差额政策适用的全部条件。企业还应核对许可和备案状态,以及实际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政策规定的劳务派遣: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被派到用工单位并接受其管理、为其工作。不能将人力资源咨询、业务外包等名称近似的服务未经核实一并纳入。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规定,在相关适用期间,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以及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这里扣除的是政策列举的项目,不能因为财务上计入人工成本,就将所有支出或服务费都作为差额扣除额。

扣除还需要合法有效凭证。公告列明相关工资福利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要求。企业宜把业务合同、人员清单、代付项目和支付记录对应起来,并核验申报扣除金额与实际业务是否一致;缺少规定依据时,不应先按差额申报、再将补齐资料当作当然可以成立的前提。

开票处理也须同步核对。公告要求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并按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税额;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扣除。相关差额条款适用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官方来源:劳务派遣总分公司税务问答增值税法施行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公告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