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能否使用负责人个人账户签订扣税协议?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04-30 11:58

问:根据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目前,深圳国税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完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后再签订扣税协议。那么,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使用负责人个人账户签订扣税协议?

答:只要做了帐户帐号报告业务,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使用负责人个人帐户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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