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的土地和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8-19 18: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前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操作意见》(农便函〔2006〕28号)规定:“一、关于对受赠土地、房屋的征免契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契税的征税范围(行为)包括赠与,不包括继承。总局在《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进一步明确,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继承是指法定继承行为。今年,总局发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未对现行契税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的规定,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