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8-19 18: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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