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扣除率是否也发生变化?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