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8-27 1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