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发票必须写不动产地址吗?
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不动产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 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