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此处所说的“自有住房”如何判断?
创建时间: 2021-01-28 15:56
答:纳税人有自有住房是指,纳税人已经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取得购买自有住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此处所说的“自有住房”如何判断?】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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