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的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6-23 08:51
在境外的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在境外的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创建时间: 2021-04-08 15:49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因此,仅有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才允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在境外的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