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税款?
创建时间: 2021-05-27 15:31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税款?】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