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转户可否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的规定:
第二十条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第二十一条 车船税法第八条所称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经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转户可否退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