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7-22 11:47
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