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零售金银首饰是否征消费税?
1.增值税:如果金银首饰零售商店属于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金银首饰修理费按17%提取销项税金;若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
2.消费税:取得的单独核算的修理收入不征消费税.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58950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35780元,销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32898元,销售镀金镶嵌首饰取得收入12378元,取得修理清洗收入78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销售金银首饰及金基、银基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但镀金及镀金镶嵌首饰除外.
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7×5%=4048.29元
应纳增值税=(58950+35780+32898+12378+780)÷1.17×17%=20456.08元
二者合计=4048.29+20456.08=24504.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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