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下脚料所收取的现金应如何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 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条例》第2条第
(1) 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 第(三)项法规外,税率为17%."
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这部分下脚料收入,不论是卖给个 人还是单位,都应该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于收取 对方现金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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