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不申报缴纳税款承租人是否担责?
【问题】
出租人不申报缴纳出租收入税款的,承租人是否要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出租人不申报缴纳税款承租人是否担责】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