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08-16 10:33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8-07-09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发布)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三、应司法、监察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