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7号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告规定税率为20%。
支付分红的企业负责扣缴,并须在支付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企业未扣缴时,取得所得的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税;收到税务机关限期缴纳通知的,按通知期限办理。
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步废止。公告针对列明的股息红利情形,不能扩大理解为外籍个人全部收入统一适用20%税率。
官方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



